11月4日,全市出现重污染天气后,市农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力度,责成相关区县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责任人进行处罚。据统计,共有29名乡镇领导及村屯干部受到处罚。

  重污染天气加大督查力度

  11月4日,针对哈市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市农业执法支队、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迅速反应,加大对全市秸秆禁烧的督导巡查力度。

  市农业执法支队分三组在哈绥高速、哈肇公路、江南中环路三条路线巡查时,发现火点14处,其中呼兰区哈绥高速距康金服务区2公里处至巴彦界牌区段7处,哈肇公路西集镇入口处1处,香坊区向阳镇石槽村1处,阿城区蜚克图镇田茂屯和李家屯各1处,道外区民主乡五星村和永源镇长兴村、富民村各1处。

  市环境违法举报电话12369提供线索,核实7处火点,分别位于巴彦县巴彦镇(2处)、兴隆镇(4处),呼兰区(1处)。全市共发现疑似火点26处,核实21处。对发现的火点,当即电话通知辖区负责人到现场处置,并要求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办公室。

  多名村镇领导干部受处罚

  呼兰区秸秆禁烧办调查核实,呼兰区康金街道、许堡乡对秸秆禁烧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秸秆大面积焚烧,决定通报批评康金街道和许堡乡政府;给予包村干部李艳玲、李俊华、黄柏刚通报批评处分;建议康金党工委和许堡乡党委给予康金街道大赵村党支部书记刘鹏飞和村委会负责人刘凤全、杨美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华通报批评处分。并已建议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巴彦县分别给予巴彦镇党委书记段文庆和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高民胜诫勉谈话。兴隆镇党委对建华村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镇纪委对包村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责令包村干部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香坊区对向阳镇镇长褚鲜峰、主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计宝石、包村镇领导李红静、包村干部吕庆新、石槽村村委会主任韩伟臣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上述相关人员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阿城区给予料甸镇和蜚克图镇通报批评,并对料甸镇党委书记于俊成、镇长梁晶新给予约谈,蜚克图镇党委书记贾传波、镇长董照臣给予约谈。对民生村和光明村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罚款,对包保不力、宣传不到位的于家沟屯和后洼子屯两个屯屯长给予罚款。

  道外区民主镇对五星村及包村的镇干部张东和村干部陈振太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永源镇对长兴村及镇包村组长王秀、村干部王凤超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富民村及镇包村组长王阿迪、村干部富瑞清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