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公租房

  放宽资格门槛,降低准入条件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深化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提供住房保障。原则上不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在新出让地块中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门槛,降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等方面准入条件要求,不断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关键词2:公积金

  个人贷款额度上限调至60万元

  最低首付款比例减至20% 

  根据《意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一人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两人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对建户且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减至20%。

  关键词3:农民进城购房

  进城务工农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意见》,哈尔滨将为进城务工人员开设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使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消费能力。鼓励阿城区开展农民购房信贷政策试点工作,并于完善成熟后逐步进行推广。 

  哈尔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市域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民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条件的,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关键词4:交易税

  减征契税,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根据《意见》,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关键词5:贷款

  简化贷款受理流程,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 

  根据《意见》,鼓励市属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简化贷款受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差异化优惠定价政策,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的购房贷款需求。加大银行机构对房地产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市属银行机构继续向通过审批的已提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还贷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