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在全市开展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民权益和集体“三资”管理、扶贫领域、办理群众事务、基层行政执法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79个,处理党员干部104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35人,政纪处分79人,组织处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其中8起典型案例:

  阿城区小岭街道新平村五组原组长于长军骗取国家救济款问题

  于长军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其已故亲属的身份信息申请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6232元,后将低保转为五保,骗取五保金6125元。

  2016年3月,于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骗取的低保金、五保金全部上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双城区公正街道贤邻村党支部书记张立文骗取、挪用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张立文向省住建厅提供包括本人在内的40户村民泥草房改造虚假材料,骗取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后将该笔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现金形式支付村修路工程款并用白条入账。

  2016年6月,张立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巴彦县丰乐乡党委原书记刘万利等人截留、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刘万利在担任丰乐乡党委书记期间,与时任乡长刘宏志、乡财政所所长徐凤军擅自截留、挪用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乡政府办公经费等支出。

  2016年6月,刘万利、刘宏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凤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道里区康安街工委原书记孙文军等人私分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结余款问题

  孙文军在担任道里区榆树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期间,与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晓明,副镇长杨宝杰,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徐军私分相关部门拨付给榆树镇的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结余款、参与征地款等专项经费共计36.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

  2016年4月,孙文军、刘晓明、杨宝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徐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孙文军等4人刑事责任。

  呼兰区双井街道何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允彪等人截留、挪用机动地粮食补贴款等问题

  王允彪与村会计金祥禄违规截留上级拨付给何家村的机动地粮食补贴款5.7万余元挪做村集体支出;违规为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村民申报低保;违规发包村机动地。

  2016年5月,王允彪、金祥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