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活报刊发的系列供热报道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对此,哈尔滨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排查,6日发出哈尔滨市首个供热投诉通报,对市民投诉较多的供热企业、辖区分管副区长、供热办主任等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哈尔滨市要求,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供热单位对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限期解决,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全面做好供热各项工作,保证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

  通报指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市长公开电话(12345)共受理群众供热问题5281件,主要集中在室温不达标、故障处理不及时及管网维修等方面。对通报涉及供热单位及所在区政府,哈尔滨市政府提出严肃批评。

  当前,随着高寒期的来临,哈尔滨市今冬明春城市供热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供热单位对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限期解决,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全面做好供热各项工作,保证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

  通报要求:

  一是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各供热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和问题,立即组织全面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要根据室外温度变化,及时调整供热运行参数,保证“室外温度降低、室内温度不降”,保证用户室温达到18℃以上的标准。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作为本区域供热监管责任主体,要全面做好辖区内供热质量监管工作。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把供热工作抓在手上,及时研究解决供热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督促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深入小区住户,随时掌握供热第一手情况。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对居民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解决。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供热形势,对全市高寒期供热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办检查组,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各区供热工作组织推进、居民投诉办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根据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强供热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确保人民群众住上“暖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