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一个急刹乘客摔骨折,85 路车队没赔偿让去法院起诉 律师说……

  新晚报记者 田苗 文 / 摄

  “从受伤到现在十几天过去了,医疗费都是我自己出的”市民裴女士觉得很委屈,她乘坐公交车,司机急刹车,导致她摔伤肋骨。公交车队告诉裴女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因,她该到法院起诉再赔偿。

裴女士已受伤十多天 ↑裴女士已受伤十多天 ↑

  12 月 7 日 17 时许,裴女士乘坐 85 路车回家。车里人挺多,她站在靠近后门的位置,车行驶至道里区前进路临近河鼓街时,司机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她和许多乘客都摔倒在车厢里,她当时撞到椅背上,觉得胸痛难忍。司机把她送至附近医院,医生拍片后诊断为胸骨骨折。当晚,裴女士转至哈医大一院住院,医生诊断为三根肋骨骨折。裴女士告诉新晚报记者,她已经出院回家养伤,住院花费的 1.1 万元都是自己垫付的,司机只是送她去医院时,支付了挂号费和拍片子的费用。

拍片显示三根肋骨骨折 ↑拍片显示三根肋骨骨折 ↑

  裴女士说,“ ‘认定书’上写,车队承担经济赔偿。可是车队没管我。” 裴女士及家人提供了一份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顾乡大队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他们说,曾找过 85 路车队,车队不同意赔偿,让他们到法院起诉。

  85 路车队王队长说,事发时,裴女士乘坐的 85 路公交车正常行驶,为了避让一辆突然变道的三轮车,司机紧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如果是公交事故,乘客受伤,车队会走保险进行赔偿。裴女士受伤是公交车司机为避让三轮车急刹车造成的,交警部门已经进行责任认定,三轮车全责。车队无法认定该赔多少钱,所以让受伤乘客裴女士到法院起诉。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

  律师说法:

  友翔律师事务所刘子容律师:乘客买票乘坐公交车,相当于与公交车队形成承运合同关系。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公交车队属于没有完成把乘客安全送达的约定地点。虽然交警大队下达了裁定,但是因一方交通肇事逃逸。伤者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到人民法院向 85 路车队主张其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