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日报

  原标题:今年起,市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记者 阴祖峰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哈尔滨市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自 2019 年起,哈尔滨市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城镇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建筑面积超过 3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提升既有建筑能效

  (1)提升既有建筑能效

  我市将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高校、医院等能耗较高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试点,开展公共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2)科学实施清洁供暖

  我市将研究制定全市清洁供暖规划,优先把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作为基础性热源,充分发挥存量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并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推广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清洁供暖方式,促进供暖方式清洁化、多元化发展。

  (3)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

  我市将加大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改造,积极推广热源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等技术措施,推动供热企业加快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运用供热大数据和热力云平台以及 “ 互联网 + 智慧热力 ” 等先进技术,对热网系统进行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4)推广装配式建筑

  (4)推广装配式建筑

  我市将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验收、评价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和计价标准定额。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现有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混凝土配筋砌块砌体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通用体系。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

  (5)发展绿色建材

  我市将引导企业发展利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引导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加快发展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高效节能门窗、低辐射镀膜玻璃、预制混凝土制品等建材,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

  (6)研究出台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政策

  我市将研究制定有利于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相关奖励政策,对从事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的企业,其绿色建筑业绩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评优评奖时可作为参考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哈尔滨新区在制定创新政策时,要对绿色建筑给予扶持,并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

  (7)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

  根据《方案》,对应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中明确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并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未通过规划审查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时要将绿色建筑项目纳入验收范围,未按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