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晨报

  原标题:[最新]哈尔滨居民天然气价格拟调整!

  17日下午,哈市召开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现场市发改委提交的方案,4档价格都有调整。

  该方案经听证会讨论后,将提交市政府审批后再公布最终方案。

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

  经重新修订,哈尔滨市发改委最终提交本次会议听证的哈尔滨市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如下↓

  一、第一档气价由每立方米2.80元调整至2.94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

  二、第二档气价由每立方米3.36元调整至3.53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

  三、第三档气价由每立方米4.20元调整至4.41元较原方案下降0.03元;

  四、“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的气价标准”由每立方米3.08元调整至3.24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

  · 调整后一年多交多少钱?

  经测算:在第一档用气量范围内的居民用户,户均年多支出10.90元;在第二档用气量范围内的居民用户,户均年多支出41.17元;在第三档用气量范围内的居民用户,户均年多支出62.30元。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一并提出哈尔滨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

  当综合购进价格累计变动达到或超过0.10元/立方米时,启动联动机制。

  居民管道天然气联动周期不少于一个年度,非居民管道天然气联动周期不少于三个月。

  周期内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累计变动未达到0.10元/立方米时,变动幅度持续累计计算,当达到或超过0.10元/立方米时,启动联动机制。

  燃气经营企业可依据综合购进价格变化情况,向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联动申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启动联动机制,也可依据天然气社会平均综合购进价格变化情况直接启动联动机制。

  当国内(或本地区)价格总水平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情况时,价格主管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暂停、延迟启动价格联动,或缩小价格调整幅度。特殊情况解除后,恢复实施联动机制。

  · 信息公开透明,已发布3次听证会公告

  第三次: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决定于17日召开“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

  第二次: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市发改委已于去年11月1日向原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召开听证会的备案。

  第一次:去年11月3日至今年5月,市发改委在《哈尔滨日报》、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先后进行了召开听证会的三次公告,主要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产生方式、具体报名办法、报名条件、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听证方案要点等。

· 4类气价拟重新理顺,增值税改革红利已享

  4类气价拟重新理顺,增值税改革红利已享

  去年公布的听证方案中的“实施方案”,是同年9月市发改委依据当时的政策规定拟定的。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为10%、基准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65元。

  今年3月27日

  针对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由10%下调至9%),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我市的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5元下调至1.64元,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今年4月份

  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对去年理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即:将原调整标准按最新政策规定进行了下调,并形成了《哈尔滨市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细化了《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综合购进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 27人参加听证会,其中有13名消费者

  本次听证会共27人参加,其中“消费者”13人、“其他参加人”14人。

  13名消费者都是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的。公证处对报名、抽取所有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公证。17日,13名消费者均参会。

  14名“其他参加人”是由哈市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其中经营者3人,分别来自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部、营业部、质量安全环保部;

  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分别来自哈尔滨剑桥学院后勤处、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后勤处;

  专家学者2人,分别来自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分别来自哈尔滨市商委肉制品有限公司、哈尔滨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部门5人,分别来市民政局、市消协、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市司法局。

  本次听证会由公证处公证、自愿报名还产生了4名听证会旁听人,17日有一名旁听人参会,其余3人因公、因私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