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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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抓共管促履职多措并举防风险

  黑龙江省反洗钱工作取得实效

黑龙江省义务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培训班。黑龙江省义务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培训班。

  2019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认可近年来中国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的反洗钱体系具备良好基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国际上权威的政府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合作组织,是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标准的制定机构,此次互评估报告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反洗钱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黑龙江省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金融风险大局,深入践行“风险为本”理念,多方携手以加强监管协作为保障,探索创新以提升监管实效为动力,强化履职以防范风险和打击犯罪为目标,筑牢反洗钱“铜墙铁壁”,为黑龙江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自身挖潜与部门协作结合构建反洗钱监管一体化格局

  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反”意见》),明确提出要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三反”意见》,加强人民银行内部统筹部署,提高自身监管能力,深化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发挥反洗钱监管合力,全面构建反洗钱上下联动、内外协调、横拓纵延的反洗钱监管一体化格局。一方面,人民银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制定执行统一监管规范,推广上线监管数据系统,统筹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分类评级、宣传培训、课题调研等工作,上下一盘棋整体推进全省反洗钱工作,发挥反洗钱监管“主力军”作用。一方面,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税务、纪检等相关部门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探索建立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监管协作机制,与省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关于防范和打击涉毒、涉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协作机制,与省民政厅、住建厅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房地产领域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深化在监管履职、打击犯罪、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监管协作,合力推动反洗钱工作发展,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的“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监管与精准指导并重筑牢洗钱风险的立体式防线

  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监管理念,深入践行法人监管、分类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案件导向,综合运用多种反洗钱监管措施,全面深化对全省义务机构反洗钱监管,督促指导全省义务机构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积极防范和控制洗钱等违法犯罪风险。“利剑高悬”,充分发挥反洗钱监管震慑作用。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本着“强监管、重处罚、促整改、见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大对全省义务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对违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督促义务机构直面违规风险,增强合规意识,依法高效尽责。“把脉问诊”,有针对性地指导义务机构提升工作实效。人民银行加大对义务机构的精准指导,深入开展反洗钱分类评级、监管走访,从义务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履职实效等多方面分析评价义务机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履职漏洞和风险,一对一、面对面指导义务机构落实整改。2018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现场检查义务机构186家,处罚义务机构12家,处罚金额360.5万元,对全省1010家义务机构开展分类评级,实现了对全省义务机构评级全覆盖,在人民银行强有力的监管约束下,各义务机构全面加强反洗钱防线建设,有效执行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将反洗钱工作与各业务条线、业务流程、业务系统融合,积极加强事前预警、事中监测及事后追踪,及时有效发现、识别、拦截异常客户或异常交易,着力发挥义务机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主动出击与深挖细查承接助推资金线索的全方位追踪

  社会经济金融活动离不开资金,绝大多数的违法犯罪活动也离不开资金支持,以“追踪资金”理念建立起来的反洗钱制度成为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金融系统作为全社会资金流转的载体,天然地处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前线。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主动出击,发挥义务机构“耳目”作用,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省内各级人民银行从异常线索分析排查入手,组织开展线索情报分析交流会,加强人民银行与公安机关、义务机构三位一体情报交流,按时落实反洗钱3号令,上线反洗钱资金监测二代系统,提高义务机构反洗钱资金监测有效性,引入义务机构反洗钱专业分析人员,提高反洗钱重点线索分析排查效率,在金融系统内全面加强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收集、甄别、分析、排查,为违法犯罪行为设置“关卡”。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协查,发挥资金追踪“探针”作用,积极提供案件侦办线索。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协助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洗钱及上游犯罪案件的调查协查工作,深入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利用地下钱庄和离岸公司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专项工作”,以资金排查为纽带,深挖涉案资金交易脉络,全力追踪、监测各类非法资金活动。2018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接收义务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81份,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份,协助公安机关、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洗钱及上游犯罪案件12件。截至目前,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宣判案件1起。

  实效宣传与标准培训共举营造反洗钱发展激励性氛围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和义务机构依法履职,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积极配合,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组织辖内反洗钱义务机构面向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的社会公众积极开展“进车站”“进校园”“进医院”“进广场”“进商场”“进剧院”“进粮库”“进机关”“进红色基地”“进乡村”“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渠道,深入开展媒体宣传,以典型案例突出宣传效果,扩大反洗钱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洗钱的风险、危害、防范措施真正地入心入脑,发挥警示作用。同时,黑龙江省各级人民银行持续加强反洗钱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多领域、全覆盖地开展反洗钱系统培训,组织举办义务机构高管人员、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社会组织、房地产专题培训,人民银行监管培训等,积极搭建广阔的学习交流平台,以培促学、以战代训、以学促用,迅速提高反洗钱队伍战斗力,不断为黑龙江省反洗钱发展注入磅礴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