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红包!哈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王媛

  2019 年 12 月 31 日,市政府第 58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案》。

  根据《方案》,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 9 区城市低保标准由 642 元 / 人月提高到 684 元 / 人月;9 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 556 元 / 人月提高到 573 元 / 人月;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 3900 元 / 人年提高到 4020 元 / 人年。我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分别按低保标准 1.2 和 1.5 倍同步提高。从即日起,相关部门将对低保户和特困人员补发 2019 年全年提标增加的金额。

  据介绍,新的保障标准是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这是因为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都是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就是说 2019 年的标准要按照 2018 年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 1.3 倍确定,9 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 10680 元 / 人年,9 县(市)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 8940 元 / 人年,全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 5232 元 / 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档次(具体见明细表)。此次提标中,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全护理人员供养标准增幅最大,由 5892/ 人年提高到 7592 元 / 人年,增幅达 28%。

  我市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标准从 1997 年的 100 元 / 人月提高到 2019 年的 684 元 / 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 2006 年的 683 元 / 人年提高到 2019 年的 4020 元 / 人年。此次提标将惠及我市城乡困难群众 25.34 万人。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 / 人年
类别 合计 其中
基本生活标准 照料护理标准
城市 9 区集中供养人员 全自理 21888 10680 11208
半护理 22488 11808
全护理 23088 12408
9 区分散供养人员 全自理 15324 4644
半护理 15924 5244
全护理 16524 5844
9 县(市)集中供养人员 全自理 16836 8940 7896
半护理 17436 8496
全护理 18036 9096
9 县(市)分散供养人员 全自理 11784 2844
半护理 12384 3444
全护理 12984 4044
农村 全市集中供养人员 全自理 9144 5232 3912
半护理 9744 4512
全护理 10344 5112
全市分散供养人员 全自理 6396 1164
半护理 6996 1764
全护理 7596 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