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街 1 号三层建筑将拆除“还绿于民”丨一二两层并非违建,第三层被认定为违建,本月底前一并拆除

  来源:ZAKER哈尔滨

  16 日,市拆违工作指挥部召开哈尔滨南岗区建设街 1 号建筑涉嫌违建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南岗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南岗区建设街 1 号一栋 3 层办公用房涉嫌违建的情况进行说明。

  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 1 号现为一处三层建筑,建筑面积 507.3 平方米,建成于 1996 年。2017 年 4 月 20 日,由南岗区秋林地区管理处移交给南岗区城管局监管使用,现用作南岗区城管局所属清扫保洁作业队办公和环卫工人休息用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岗分局二级调研员刘鹏权在发布会上介绍,建设街 1 号建筑早在 1996 年前就是原区属马家沟河堤管理站办公用房(当年也叫内河管理所),后因该办公用房出现危倒问题,经南岗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原南岗区马家沟河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申请翻建,并于 1996 年 1 月向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提出《关于还建河堤管理站用房和公厕的请示》(哈南马指字 [ 1996 ] 3 号),申请将建设街 1 号原危倒办公用房重新翻建成新的集河堤管理站用房与水冲式公厕一体的办公、便民服务兼容型建筑。

  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依据当年的城市规划,依法启动了规划、土地审批程序,因该项目原使用性质为行政办公,与后翻建的河堤管理站用房、水冲式公厕一体的办公、便民服务兼容型建筑使用性质相符,因此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依据当年审批程序为其规划审批了规划建筑面积 324 平方米、层数二层的办公用房,并向申报单位马家沟河综合治理指挥部收取了土地管理费、规划管理业务费、规划费、基准地价费及用地等规划许可证成本费,合计金额 38735 元,也就是现使用单位南岗区城管局所提供的五张缴费票据。通过核对以上票据,经认定,项目当年已履行了法定规划、土地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当年审批的建筑面积 324 平方米的二层建筑是合法建筑。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备。

  关于目前该用地性质问题。2008 年 7 月,哈市批复的《哈尔滨市南岗区 02 荣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地段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并按行政办公用地使用。2011 年 8 月,市政府为改善城区内河周边的整体环境,对城市主城区内河及周边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方案中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后因项目资金未落实等多项原因,该区域规划未能实施。也就是相关媒体报道的为什么建设街 1 号建筑能够仍然使用的问题原因所在。

  按照当前全市开展的拆违工作总体部署,针对建设街 1 号违法接建的第三层建筑面积 183.3 平方米建筑,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应由规划执法部门给予拆除,真正做到拆违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南岗区城管局副局长郝雪峰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南岗区建设街 1 号建筑的认定意见,南岗区政府将立即启动建设街 1 号建筑的拆除工作。其中,对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违建的第三层建筑予以拆除;同时,按照 2011 年新规划要求和 “ 拆补结合、还绿于民 ” 的原则,将南岗区建设街 1 号已审批的原有二层建筑纳入拆迁范围,于本月底前一并拆除,拆除后地块建设市民服务设施(公厕)及绿地,改善区域环境,增加群众休闲活动空间。

  16 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岗区建设街 1 号建筑物附近进行实地采访。当得知建设街 1 号涉嫌违建的办公用房即将拆除的消息后,居住在附近的张先生说:“ 政府的拆违决定让我们老百姓见证了公平正义,未涉及违建的建筑一并拆除还绿于民,更让我们住在附近的居民由衷点赞!” 住建设街 1 号附近的李阿姨很高兴,“ 听说这个小黄楼马上就要拆了,以后我家不仅不被挡光,而且楼下还多了一块绿地,感谢政府!”

  更多的市民则表示,这次政府部门把相关办公用房都拆了,显示出了坚决拆违的决心和魄力,希望违建业主赶快自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