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项举措惠及全省 149.32 万城乡困难群众

  来源:ZAKER哈尔滨

  9 月 27 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就我省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主旨发布。2020 年,我省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提高到 17736 元 / 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提高到 12420 元 / 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提高到 9996 元 / 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提高到 7008 元 / 人年。至此,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实现了十四连增,新的保障标准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提标资金从今年的 1 月 1 日起补发。

  9 月 24 日,省政府第 59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提高全省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按 2019 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 年城市低保标准由 573 元 / 人月提高到 604 元 / 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 4017 元 / 人年提高到 4395 元 / 人年。今年提标幅度较大,城市低保标准比去年 3% 提高了 2.4 个百分点达到 5.4%,农村低保标准比去年 3% 提高了 6.4 个百分点达到 9.4%。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占 2019 年我省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 32.7%,农村低保标准占 2019 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 35.2%。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指导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 80% 确定,分散供养人员供养指导标准按照不低于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的 70% 确定,2020 年我省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 16828 元 / 人年提高到 17736 元 / 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 11780 元 / 人年提高到 12420 元 / 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指导标准由 9134 元 / 人年提高到 9996 元 / 人年,分散供养指导标准由 6394 元 / 人年提高到 7008 元 / 人年。

  目前,民政部门已经充分调动起职责范围内的五大类资源,其中包括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方面,也包括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社区治理、慈善捐赠等方面,让这些资源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为困难群众服务,把各项惠民利民的政策叠加起来,多角度的作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五统五兜 ” 政策实施以来,受惠最大困难群体就包括困难家庭学子、困难残疾人、孤困老人和 “ 三留守 ” 人员,以及生活遇到急难情况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