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无偿献血你问我答丨黑龙江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ZAKER 哈尔滨记者 刘菊
为帮市民正确认识无偿献血,ZAKER 哈尔滨推出 “ 无偿献血你问我答 ” 系列报道,本期将带市民了解黑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根据《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三条,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 30 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 一 ) 5 年内,可享用献血量 3 倍的血量 ;
( 二 ) 5 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
( 三 ) 5 年内献血量累计满 600 毫升以上的,10 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
( 四 ) 5 年内献血量累计满 800 毫升以上的,15 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
( 五 ) 5 年内献血量累计满 1000 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 年修订)》第六条,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 20 次以上的献血者;
(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 30 次以上的献血者;
(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 40 次以上的献血者。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 年修订)》第八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一星级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 120 小时的志愿者;
(二)“ 二星级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 240 小时的志愿者;
(三)“ 三星级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 360 小时的志愿者;
(四)“ 四星级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 480 小时的志愿者;
(五)“ 五星级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 600 小时的志愿者;
(六)“ 终身荣誉奖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 10 年且累计时间超过 1500 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 3000 小时的志愿者。
献血地址:
1、街头各献血点:
南岗区:学府路服装城献血车、省博物馆献血房车、远大献血屋。
道里区:中央大街与友谊路地下通道口处献血房车。
香坊区:乐松广场家乐福献血屋。
道外区:客运站广场献血屋。
2、哈尔滨市血液中心献血大厅(捐献血小板):道外区卫星路 2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