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市发布第71号公告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71号公告

  (2022年10月17日)

  经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本轮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个弦,不松劲、不懈怠、从严从实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0月17日零时起,对全市疫情管控措施作出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1。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所在城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或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从外地市返岗的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从业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对其中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经预防性消毒后,有序恢复经营。

  3。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具体防控措施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5。各类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执行实名登记、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

  6。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查验“双码”(龙江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

  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凡举(承)办50人(含)以上、200人(不含)以下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向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报批;举(承)办200人(含)以上线下聚集性活动的,需提前逐级向属地区县(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报批。

  2。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参加活动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00人,并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严格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

  1。对跨区域抵返哈人员,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凡有高、中风险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建议暂缓来哈返哈,确需来哈返哈的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哈后执行“手递手”闭环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凡省外无疫情地市抵返哈人员,实行“3+4”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或在宾馆酒店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对有较高疫情溢出风险地区来哈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执行“落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具体防控措施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