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占总成绩10%!哈尔滨出台此项中考科目改革“意见”!

  来源:生活报

  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为科学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分值和计分办法,发挥体育评价改革的导向作用,推进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近日,《哈尔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出台。

  2022年秋季学期七年级开始试行日常考核要求和标准,2025年秋季学期七年级开始正式实施。

  2022年秋季学期七年级(2025年毕业年级)正式实施统一考试要求和标准。

  2022年秋季学期八、九年级沿用原考试方案。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将按照中考总分值的10%计算。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将按照中考总分值的10%计算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分值不低于省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值的10%(待我省《中考改革方案》出台后,按照中考总分值的10%计算),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其中,日常考核分值占体育与健康分值的 30%左右,包括过程评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两部分,分值原则上按各占 50%计算;统一考试分值占体育与健康分值的 70%左右,包括必测项目、必选项目Ⅰ和必选项目Ⅱ三大类,分值原则上按三大类4:3:3比例确定。

  日常考核对象为七、八、九年级学生

  日常考核对象为七、八、九年级学生。日常考核包括过程评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度测试两部分。

  1、过程评价在七、八、九年级的学年末,综合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年度终结性评价。每个年级的评价内容和具体分值待我省《中考改革方案》出合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度测试在七、八年级的第一学期进行。测试内容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执行。每个年级的具体分值待我省《中考改革方案》出合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日常考核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评价考核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学校应将七、八年级第一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度测试的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七、八、九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在校内公示日常考核成绩5个工作日以上,按程序上报区县(市)招考部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统一考试对象为九年级学生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分三大类测试项目。各测试项目具体分值待我省《中考改革方案》出合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第一类必测项目:1000 米跑(男)、800米跑(女)。

  2、第二类必选项目Ⅰ(身体素质选测项目):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五项必选二项。

  3、 第三类必选项目Ⅱ(运动技能选测项目):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滑冰,四项必选一项。

  统一考试评分标准: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毕业年级测试计分标准;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毕业年级计分标准;滑冰根据哈市实际制定评分标准。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具体测试办法,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测试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教体艺厅〔20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管理和实施。考试以区县(市)为单位设考区,实行考区负责制,集中进行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区县(市)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成绩管理和统计上报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全权负责本地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的成绩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成考生相关年级各项考核专试成绩的记录、测算、汇总、合计及存档,并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要求统一上报。

  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成绩的仲裁

  1、日常考核成绩仲裁:各校成立成绩仲裁工作组,按相关程序序对考生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的成绩异议进行仲裁,并反馈仲裁结果。

  2、统一考试成绩仲裁:各考区成立成绩仲裁工作组,按相关程序对考生在统一考试当天和考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提出的成绩异议进行仲裁,并反馈仲裁结果。

  3、考生在考后以身体出现状况为由提出的仲裁诉求和逾期提出的仲裁诉求,不在仲裁受理范围内。

  免考和缓考

  1、免考: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过考生及家长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区县(市)招考机构组织鉴定和与相关部门核验残疾证通过后,按当年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的最高分计入总分;对因伤病等原因可以免试的其他考生,经过考生及家长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区县(市)招考机构核验区县(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相关检查报告及医疗费票据等证明材料通过后,按当年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的最高分的60%计入总分(数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申请按最高分的 60%计入总分的免试考生,如参加了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的部分项目,参加的项目按考生实际成绩计入总分。对无故不参加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记零分。

  2、缓考:因伤病、特殊情况等原因未能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日常考核的缓考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实施。

  转入学生的成绩认定

  从转入(办理完学籍转入)时间节点开始,按照哈尔滨市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政策执行。统一考试必须在考试报名地参加。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日常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日常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过程评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度测试,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测试成绩单,计入中考总成绩(总分不同的地区,根据哈尔滨市日常考核相应分值按比例折算,数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日常考核成绩根据九年级第二学期的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数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其他情况

  毕业时日常考核成绩不完整的,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当年日常考核、返籍生、往届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日常考核成绩根据九年级第二学期的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数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涉及开具成绩单的,参照转入学生方式操作。

  据悉,《哈尔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出台之前,哈市中考体育分值共40分,由学校测试项目35分和哈市统一测试项目5分构成。其中,学校测试项目35分中包括冰雪项目10分、平时表现和体质测试25分。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将其作为课程改革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赛”,进一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 1.5小时校内锻炼时间,严禁挤占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努力培养学生 1-2项运动技能,实行体育与健康作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