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怎么规范官员办婚宴?

  ——限桌、限客、限车、限礼金

  党员干部办婚宴喜酒到底有没有标准?如何办婚宴才算不超标、违规?

  记者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多地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包括筵席桌数、礼金数额、迎送车辆规模、宾客邀请对象和人数等等都有相关限制。

  按照云南的规定,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湖南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广西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

  此外,广西还对礼金和车队进行了规定,收受近亲属以外的人员所送礼金(礼品折合)每人不超过200元。禁止组织7辆以上婚丧喜庆车队,或车队中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车辆。

  除了省一级的统一规定,一些市县还专门出台各自的规定,除了限桌、限客、限礼金,一些地方的规定还更为细致。

  例如,贵州息烽县规定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结婚办酒限于初婚;浙江义乌规定,领导干部参加亲朋好友婚宴不得证婚祝词;陕西榆林规定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微)信、打招呼等。

  河南郏县专门出台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事,接受或送给非亲属的礼金、礼品不得超过100元,迎亲车队不得超过6辆,规模不得超过10桌,每桌不得超过35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