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明年可异地办业务
持卡人可直接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2017年我国就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了。昨天,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简化证明
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明
人社部称,人社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相比,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仍有不小差距。意见决定,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其中,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精简程序
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拒办
今后,各级人社部门还要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重点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