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勾兑假香油三名造假者

  赚了2000多万

  2006年4月11日,被告人刘希强与被告人郭秀波共同出资成立哈尔滨希强调味品有限公司。刘希强从薛现民处购入香油香精、粗制棉籽油,从哈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等处购入色拉油,指使被告人唐长友等人将香油香精、粗制棉籽油、色拉油按照一定比例勾兑成伪劣香油,或在香油中按一定比例掺入伪劣香油,经灌装、包装后,粘贴九里香牌或某知名品牌商标销售。2012年8月,刘希强在蜂蜜中掺入麦芽糖浆,制成伪劣蜂蜜,粘贴某品牌椴树蜜商标,销售给多家食品公司。

  综上,被告人刘希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总额为1100多万元,被告人薛现民生产伪劣香油价值1100多万元,被告人郭秀波销售假冒伪劣香油总额为9万元。此外,刘希强为销售其生产的伪劣香油,指使销售员向他人行贿共计4万多元。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刘希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判处被告人薛现民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唐长友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郭秀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禁止郭秀波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食用油脂生产和销售。

  保安公司押运员持防暴枪抢劫

  25万多元项链

  被告人俞洋是牡丹江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员,2014年12月22日12时,俞洋完成押运工作后私自拿出其使用的97-1式防暴枪,来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某商厦内的珠宝店,抢走价值25万余元的项链。案发后,俞洋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赃物被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持枪抢劫珠宝店,犯罪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俞洋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黑瞎子岛上炸棕熊取熊胆和熊掌去卖

  2014年7月,被告人唐连贵和被告人陈立国自带“炸子”、折叠锯等工具,让被告人毛佰昌开船来到抚远县黑瞎子岛,陈立国、唐连贵登岛后,分别在5棵树上安装了捕猎熊类的工具,毛佰昌又驾船将二人送回抚远县。随后几天内,陈立国、唐连贵在安装炸子的地方先后发现了3头被炸死的熊,便取下熊胆和熊掌,在黑市卖得赃款1万元。案发后,唐连贵、毛佰昌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猎杀的熊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棕熊。

  抚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立国、唐连贵、毛佰昌行为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陈立国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唐连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毛佰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赃款人民币1万元予以没收。

  □记者史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