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6日讯(记者王彦)记者从26日在哈尔滨召开的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我省将以减少重污染天数为核心,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冬病夏治、分区施策、控煤削峰、联防联控,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城市、重点来源和主要指标,科学治霾。在确保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3%的基础上,各市(地)全面实施PM2.5指标控制。

  会议要求,哈尔滨市要严格落实各项治霾措施,确保PM2.5年均浓度降低5微克/立方米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7天以上;七台河、牡丹江、鹤岗等城市要力争较大幅度降低PM2.5年均浓度;大庆、双鸭山、齐齐哈尔、绥化等城市要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他已经达标城市要继续保持或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强调,2016年我省要严格治理重点污染源。加强低质煤炭管控,严格限制运距超过600公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煤进入我省。哈尔滨、鹤岗、牡丹江、七台河等重点城市要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和煤炭种类结构控制方案,出台控制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地方法规。全省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00台。督促燃煤企业建立自律机制。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3万辆。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含垦区各分局局址)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黄标车禁行。综合整治城市扬尘,严格控制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和餐饮油烟等污染;严格限制主要行业污染排放。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督促各电力企业制定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水泥、钢铁企业加快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组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落实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沟通会商机制,研判重污染天气演变趋势。建立重污染天气梯次限产、停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措施。建立应急预案执行督查机制,对拒不执行相关措施的单位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