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读

  《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学考科目等级考 只能考一次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省政府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会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改革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1、此次招生改革有哪些特点?

  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适时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学分互认和转换意见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