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针对弱势群体法律服务

  为社区居民提供多领域教育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在全省建成以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社区)法律服务点为纽带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完善职业评价体系、诚信执业制度以及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提高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支持力度,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实惠的法律服务。

  我省将扩大社区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搭建社区教育省、市、县、乡四级办学网络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务。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推进家庭服务网络化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合约交易、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我省将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家庭服务业,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增加短缺服务。推进家庭服务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加快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点服务功能,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染、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阴祖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