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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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一般于每年7月开始启动。

  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管理权限已下放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其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需提前一周上报)。

  全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原则上应于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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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委员会制度

  各基层单位要建立职称推荐工作制度,完善推荐办法;

  要设立推荐委员会,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

  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

  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

  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职称推荐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规划、合理确定职称申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