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3日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文平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于大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兴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文平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6年12月23日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