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3日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文平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于大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兴德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文平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6年12月23日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王中明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