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牡丹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君桥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凤仙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白祥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郑君桥简历
郑君桥,1963年5月生,汉族,黑龙江林口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1年10月,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教系学生。1985年7月,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87年9月,省委党校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员。1989年8月,七台河市新兴区检察院经济检察科检察员(副科级)。1989年10月,中共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级组织员。1992年8月,中共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正科级组织员。1994年8月,中共七台河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科长。1996年11月,中共七台河市委副处级组织员。1998年12月,中共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委副书记。2001年2月,七台河市体委主任、党组书记。2004年6月,中共七台河市委副秘书长,七台河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总编辑(2004年9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2005年6月,七台河职业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05年10月,七台河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06年5月,七台河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1年1月,七台河职业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1月,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12月30日,在牡丹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任命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凤仙简历
苏凤仙,1963年12月出生,汉族,黑龙江伊春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2年9月,东北林业大学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学生。1986年9月,东北林业大学森林保护专业研究生。1989年7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年8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程师。1996年2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生态研究室副主任。1997年2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科员。1998年4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副主任科员。2000年7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主任科员。2000年12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2006年6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处调研员兼副处长。2007年2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调研员兼副处长。2009年10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调研员(主持工作)。2010年10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处长。2014年1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2016年12月30日,在牡丹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任命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