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严禁“掐尖”招生、“拔苗”培养,我省本月起严查民办学校违规行为

  ZAKER 哈尔滨记者 周雪莉

  3 日,省教育厅出台《黑龙江省教育厅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方案》。4 月初,省教育厅对所属民办高等学校及助学教育机构开始全面排查,严查民办学校办学资质,重点排查 “ 小学化 ” 倾向,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 “ 掐尖 ” 招生、“ 碾压 ” 扩张等问题。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排查学前教育阶段资质问题、“ 小学化 ” 倾向及食品、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重点排查 “ 掐尖 ” 招生、“ 碾压 ” 扩张、“ 拔苗 ” 培养等违规招生、“ 空挂 ” 学籍及学校收费名目、擅自涨价、变相强制性收费、缴纳 “ 捐资助学款 ” 等行为。

  对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重点排查举办者资质、违规收费、超前超纲教学等问题。严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 无证无照 ”、“ 有照无证 ” 非法办学,排查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均办学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擅自扩张、超核定规模办学,是否存在违规多校区办学、私设办学点、收费名目是否清晰合规,是否存在擅自涨价、变相强制性收费,缴纳 “ 捐资助学款 ”、退费规定不合理、缴费容易退费难等情况。同时,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办学同质化问题,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营利行为。

  在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 “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情况,消防、食品、公共卫生、接送学生车辆、防学生欺凌等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结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停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