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五水”共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4月28日讯 2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改善地表水、消除黑臭水、保障饮用水、治理农村水、防治地下水,“五水”共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今年一季度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3个地市水质未达到优良水体比例目标,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黑河各有两个不达标断面,鹤岗有1个不达标断面;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和鹤岗出现劣V类水体。会议分析,我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既有降水不均、气候寒冷、天然背景值高的自然不利因素,又面临着市政基础设施不能满足水污染防治需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薄弱、环境监管存在盲区和地方党委政府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五个突出短板。
会议强调,今年要盯紧不达标水体和断面改善地表水,各地对新出现的劣V类水体,要快速应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消灭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目前全省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仅为45.5%,相关责任部门和地市要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90%。要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黑臭水体漫流的现象,2020年全省要完成89个重点镇污水治理,每个县都要建设一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试点。
会议要求,要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组织保障,发挥河长制作用,建立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问责机制,政府、企业、社会各负其责,形成全社会共抓水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