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照遗失等造成企业注销难?9 月 1 日前就能一键搞定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柴侨阳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企业退出效率,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共同起草了《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推行企业注销 “ 一网 ” 服务模式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建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将企业分别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理流程,改为各有关部门 “ 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全面公开企业注销办事指南。企业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或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后,清算信息将通过 “ 平台 ” 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让企业能够 “ 一网 ” 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二、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为 20 天
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备案的程序,改为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将企业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免费公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清算组信息、发布公告的,不再要求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公告报样等材料。
推进深化我省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改革范围;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 45 天(自然日)压减为 20 天(自然日);建立容错机制,增加多次申请功能。
三、实施税务注销分类处理
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信用级别 A 级和 B 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及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采取 “ 承诺制 ” 容缺办理。
四、优化社保、商务、海关等登记注销
简化商务、海关注销手续。商务部门审批完成后,将信息推送至 “ 平台 ”;经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申请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对于在办理企业登记注销前已结清费用的企业,企业办理登记注销后,不再要求企业赴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五、聚焦解决企业注销中的 “ 难点 ”“ 痛点 ”“ 堵点 ”
针对营业执照遗失申请注销登记的问题,企业可不再单独办理补领营业执照手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或在报纸刊登执照遗失公告后持相关材料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配合、失联等原因无法形成合议意见、法定代表人无法提出申请、未办理涉税事宜且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清税手续等问题。
六、强化信用管理,完善联合管理惩戒制度
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于以 “ 承诺制 ” 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 D 级管理。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 7 月 30 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可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 hljszhy@126.com,也可寄信函至: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 53 号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1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