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出台 20 项措施支持自贸区发展,看看都有啥

  来源:ZAKER 哈尔滨 纪祥勇 记者 柴侨阳

  为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借鉴上海、广东等地改革先行先试经验,出台《关于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了 20 项具体措施,包括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引入商事登记人工智能服务,以机器人、自助机和预置的标准化格式化登记要件等人工智能手段辅助商事登记审查等。

  在银行服务网点设置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事登记服务终端设备,开通政银合作商事登记直通车。网上申请涉企证照事项的,实现 “ 不见面 ” 审批,并提供证照邮政寄递送达服务。推行企业登记注册跨区域协同办理,自贸区各片区实行营业执照互通互办。

  在自贸区实施 “ 证照分离 ” 改革全覆盖试点,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带有自贸区地域特点的标志性字样。实行市场监管领域 “ 一业一证 ” 审批模式,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市场监管领域证照事项一体化办理,深入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提高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的便利化程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黑河片区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同时提高注销便利化水平,将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改革的适用范围,公告时间由 45 天压减至 20 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与香港、澳门委托公证人协会及司法部派驻机构合作,推动试行简化版的港澳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文书,并通过中国银行等涉外金融机构内部专线在港澳地区银行网点设立黑龙江自贸区商事登记服务终端设备,方便港澳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支持外籍高层次人才开办企业、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另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推行跨部门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对市场监管负面清单提示告知,对违反承诺的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许可并予以公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解决监管边界不清、弹性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