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5292 元 | 全省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同比增 6.3%

  来源:ZAKER哈尔滨

  增加农民收入是 “ 三农 ” 工作中心任务,直接影响全面小康成色。黑龙江省主动作为、靶向施策、多向发力,继续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趋势不逆转。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 5292 元,同比增长 6.3%。

  2020 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4091 元,增长 10.9%,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收入水平,这给稳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础。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把稳住家庭经营收入作为头等任务,抓实抓靠。强化政策扶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 百村、千社、万户 ” 示范典型三年培育计划(2019-2021 年)》《黑龙江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19 — 2021 年)》等指导性文件,完善财政、用地、用水、用电、税收、金融和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增收提供政策保障。强化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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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2020 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724 元,同比减少 4.4%,这给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带来了机遇与挑战。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把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全省农民创业人数力争达到 162 万人,实现创业纯收入 385 亿元。搭建创业平台。围绕果蔬、食用菌、电子商务等产业,着力打造创业园区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积极争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和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加强培训指导。以农业企业管理者、村党组织书记、农村经纪人和具有创业基础的农民为重点,定向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农民面向市场的能力。鼓励支持农民成立创业协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推动农民抱团发展。

  截至今年 5 月 20 日,全省贫困劳动力实现务工占去年全年就业总数的 97%。扶贫公益岗位带动就业 9.2 万人,比去年新增一倍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开复工率均达到 100%。消费扶贫实现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 37 亿元。继续大力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是 1.83 万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推进劳务输出地输入地精准对接,开辟 “ 绿色通道 ”。对有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口,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方式,逐一落实务工服务支持政策,让贫困户有业可就,增加工资性收入。我省将持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劳务增收,力争全年实现转移 600 万人、收入 1000 亿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