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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干“重活”非工伤判定条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表示,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过劳死”的概念。如果争议双方认为受害人是在劳动过程中死亡,只能采取请求认定工伤,或者以劳动争议以外的范畴进行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中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当然目前对于工伤的认定还是较为人性化的。譬如,抢救时间并未过多超出48小时范围,或有其他相关证据,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姜颖说。

  至于当事人是否在工作岗位上长期从事过重体力劳动或者繁重的脑力劳动,并不是能否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判定条件。

  此外,如果当事人的死亡并没有被认定为视同工伤,从法律实践上看,当事人家属也可以以雇佣方侵害当事人生命权、健康权等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至于如何举证当事人是否遭遇超时工作,姜某认为,可以通过调取单位打卡记录、加班工资单、相关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京华时报记者 杨凤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