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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牟洋当事人牟洋

  原标题:两千万现金被“扣押” 十余年追还无果

  2004年,吉林商人牟洋因涉一起偷税案件被警方带走调查,随案被扣押2400多万元现金。然而十几年过去了,牟洋的案子早已终结,本应返还给牟洋的两千多万元扣押款却没有下文。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全都没有说法,钱到底去哪了?

  法制晚报讯 (特稿记者 蒋举) 2004年吉林省公安厅侦查民营企业主牟洋期间,扣押了其企业2千多万现金,10多年没有归还,后经媒体跟踪报道后,事情的解决有了新的进展。6月15 日,牟洋通过律师向吉林省公安厅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6月17日,吉林省公安厅也通过《法制晚报》向社会公布了态度,表示已经收到《申请》,本金近 日就要归还。

  案件回放

  2004年5月,吉林省公安厅抓走了民营企业主牟洋,并同时扣押了企业2460万元财产,在向检察院移交案件阶段,公安厅将其中2020万元留 下,其余款项转给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后经法院审判,牟洋以及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以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缓刑;对企业处以250万元罚款。此案 已经执行完毕,但吉林省公安厅扣押的2020万元,牟洋在10多年里一直讨要,但一直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