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彪新闻讯 28日,本报刊发了哈市香坊区朝阳镇小学校4年1班学生高铭禹因为完成作业,被班主任刘松玲老师打伤的报道。今天,香坊区教育局通报,给予打人教师刘松玲记过处分、取消班主任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全区通报批评处分决定。而被打的孩子高铭禹也已经在今天去学校上课了。
香坊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事件发生后,教育局领导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师训科、纪检监察科为主的专门调查组,对该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该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28日,朝阳中心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刘松玲老师进行了大会检讨。分管副局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及刘松玲老师到孩子家登门慰问,并诚挚道歉,求得了家长的谅解。
鉴于此事的影响,经香坊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松玲记过处分、取消班主任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2016年至2018年评优、晋职资格,全区通报批评、支付高铭禹全部医疗费用;给予朝阳小学校校长刘伟警告处分;对朝阳中心校校长叶生魁进行诫勉谈话。
记者联系了被打孩子高铭禹的妈妈王秀英,她说,29日,教育局局长到他们家登门道歉,表示是管理不到位才导致事件发生,以后一定会严格管理。“我们一家也没什么诉求,就是希望刘老师调离这所学校,以免对孩子以后有影响”。
王秀英说,最开始看到自己孩子被打成那样心情非常气愤,现在心情平复了不少,“老师打人是不对的,既然已经认识到错误,我也不想追究什么了,毕竟老师也不容易”。 现在孩子的伤势和情绪已经好了很多,他们一家心里也踏实了,孩子今天已经去上课了。(记者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