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两个经法院判决的诈骗案:一个是无业游民开皮包公司,高额利息为诱饵骗了2000万,另一个是“白衣天使”谎称能办工作,骗了1300万。。。

  高额利息诱惑

  3年骗了500人2000万

  2011年,只有初中文化、四处打工的刘杨,在哈尔滨注册了一家农业公司,他聘请了一批经理助理,还招了10多个年轻人,以公司“要扩大出口、需要资金”为由进行社会集资,借款时间为1个月或3个月。

  2013年以来,刘杨团伙利用这家公司,在哈市、福州、吴锡、合肥等地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每月按2%--7%支付高额利息,每次吸收存款时,都由刘杨冠冕堂皇地在酒店、宾馆开讲座,让出资人看大量虚构的视频和图片,再以“哈尔滨三日游”等手段,拉着出资人到五常一处温室大棚基地转一圈。事实上,这个大棚基地只是刘杨一个熟人的。

  为了吸引老年人,刘杨团伙在工人文化宫门前发香油,还专门聘请有卖保健品经验的吴海等人当经理助理,利用吴海手头的老年客户信息给老人打电话。对于年轻人,这个团伙就以投资、创业、众筹座谈会等形式,在天鹅大厦等高档会议场所开会。会场桌子上摆着宣传画册,介绍通河一个水库的情况,墙上挂的全是宣传照片。会场还踩气球,气球放的都是100元、200元、500元不等的现金。

  短短3年的时间,刘杨团伙共骗了全国多个城市的530多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

  近日,经哈尔滨市法院审理认定:刘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已构成诈骗罪。其同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刘杨虽以公司名义投资相关项目但合同均未覆行,以未实际覆行的合同项目进行欺骗性宣传,并以高额利息和给付各种好处诱导社会群众进行投资,而融集资金并未用于公司的正常生产和项目投资。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判处刘杨有期徒刑15年,并处相关罚金,其同伙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