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来哈市务工的两名男子王某、范某通过网络购买身份证后,拿着身份证去各银行骗领信用卡,再对外出售。日前,当王某在哈市一家银行内 “ 办理业务 ” 时,银行工作人员感觉 “ 本人太胖 ”,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出入较大,选择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当场抓获。

  小李是哈市某银行窗口工作人员,今年7月某日,他像往常一样在银行大厅窗口办理业务。此时,窗口前来了一名男子,男子操着一口外地口音,表示想办理一张信用卡。

  当男子出示身份证后,细心的小李反复核对,发现这是一张来自广东的身份证,虽然男子能流利背出身份证号码,但是通过身份证上的照片比对,小李感觉面前的人 “ 太胖 ”,脸型也与身份证上照片的人不像。

  经过进一步核查,询问家庭关系等时,男子的回答开始支吾起来,小李确定该人是用别人的身份证来骗领信用卡的。

  随后,小李表示核发信用卡需要主管领导确认,让该男子稍等一下,随即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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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男子在窗口前左顾右盼,怎么也不见小李来,情急之下正准备离开时,被迅速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同时,民警在男子王某租住的房间内,将另一名同案犯范某抓获。

  原来,27岁的王某和30岁的范某,是河南来哈市务工人员,在一家饭店工作。平时两人收入较少,常常收不抵支。

  前不久,他们通过网络得知有人高价收购信用卡,两人一拍即合,觉得这也许是条 “ 出路 ”。于是,他们首先通过网友介绍,通过网络在广东省、海南省以每张50元至100元的价格购买身份证,通过快递拿货。

  随后,他们在这些身份证中挑选出长相与自己接近的身份证,背熟身份证上的信息后,去哈市道里、道外等地的多家银行骗取信用卡。

  在过程中,两人也总结 “ 经验 ”,为了提高办卡的成功率,他们在购买身份证之前,会与卖家联系让对方把身份证图片先发过来,尽量找长得相像的,宁愿价格稍微贵一点,以达到顺利骗领银行卡的目的。随后,他们将骗领的信用卡再通过网络高价出售。据了解,两人共以此种方式骗领信用卡 6 张,非法牟利 4000 余元。近日,道外区人民法院以王某、范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