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0后房产销售被指独吞140万受审
北京某房产公司销售总监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行前往购房客户虚构为居间介绍的客户,从中牟利近140万元,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公诉。2月22日下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鞠某的家属来到了庭审现场,当鞠某被带进法庭时,扭头看了位于旁听席的家人后,用力地抿了抿嘴,随即不再看向家人。其母亲有些激动,在家人的安抚下才恢复平静。
本案中的焦点在于鞠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钱财的金额和是否存在虚报客户来源的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间,1986年出生的鞠某,在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其担任某别墅项目销售总监职务便利,指使与公司有居间销售合作业务的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自行前往买房的客户虚构为居间介绍的客户,从地产公司骗取居间销售返利款148万余元,其中鞠某获得13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鞠某作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予以认可,但对于所得数额持有异议,鞠某称事情过去三年,所获佣金去向及具体金额已经记不清了,但绝对没有指控中这么多。
但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虚报客户来源一事,董某坚称自己不负责具体的一线接待工作,不具体接触客户,因此对于客户的情况并不是非常清楚。所谓虚报客户为居间介绍客户,可能只是不经意的举动,并非故意。”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鞠某声泪俱下,表示愿意退还所占钱款。
其母亲双手紧握,双眼通红紧紧盯着鞠某。鞠某被带离法庭时,回头再次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