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征求意见!哈市将实行信用政务应用  表彰奖励 人员招录等将查询信用信息

  来源:生活报

  日前,《哈尔滨市信用信息政务应用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出炉,并开始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哈市将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哈市行政管理领域中使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全社会守信践诺意识。

  征求意见提出,《应用目录》由应用单位、应用类别、应用事项、适用对象、应用频率共5方面内容组成。应用单位指在行政管理中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或信用报告的单位名称。应用类别为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或信用报告的行政管理业务分类,分为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资质审核、表彰奖励、人事管理、其他共8类。适用对象指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相对人,分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根据规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信用信息政务应用清单,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资质审核、表彰奖励、工作人员招录及岗位聘用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依规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或者信用报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应用的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实现应查必查,并依据信用主体信用状况采取激励或者惩戒措施。

  在信用信息查询应用过程中,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其中,针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任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针对存在其他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在具体事项中参考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