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日报

  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本级主城六区(除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外)开始办理2023年度“4555”灵活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补贴对象、标准及期限: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毕业时间为2022、2023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3年,全市“4555”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年按2196元标准执行;市区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9.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1248元标准执行,6.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853元执行,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按656元执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按照我市 “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能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2。已注册营业执照的法人、董事、股东、监事、财务等所有与企业注册信息相关联职务的;

  3。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4。享受财政供养的;

  5。正在服刑期间的;

  6。退休、退职、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8。零就业家庭中其他成员有实现就业的;

  9。其他不属于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情形的。申报时间地点:我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023年度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近均可)提出申请。

  市本级主城六区自办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起,不再对上一年度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