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鑫)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综合整治交通违法攻坚战的统一安排,9日、10日哈市交警部门对全市各路段进行巡查,集中清理、拆除由企业、商家等单位私自安装的各类非法路面标志牌,两天来交警部门已拆除非法标志牌56块,下阶段交警部门将围绕长江路、先锋路继续展开拆除工作,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交通标志是指用文字或符号传递引导、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设施,但在执勤交警在巡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商家私自设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首先,违法设立的交通标志牌,往往随意确定位置,不考虑驾驶人视觉接受能力,让驾驶员产生视觉污染,增长其辨别时间,影响驾驶安全;其次,国家对于设立的道路交通标志在外观、材质、结构等方面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而私自设立的交通标志基本都不符合标准,因材料不达标、安设固定不当等因素,给过往车辆及行人造成潜在安全隐患;此外,企业、商家等私自设立的非法标志牌大小不一,形式各异,严重影响了路面交通视觉效果,易引起驾驶人的视觉疲劳。

  9日上午10时,在长江路距离禧龙大街500米处,交警部门巡查中相继发现三处非法标志牌,三个标志牌相距不到200米,分别为两处陵园和旅游景点标志牌,加上路口两处正规道路交通标志,共有五处标志,据交警香坊大队路政违章科民警李永南介绍,如此过密设置标志牌,会导致驾驶人经过此路段时,长时间关注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在拆除其中一陵园违法标志时,民警发现该标志使用的固定桩以及指路标志牌,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违法标志设立的地点为植树位置,但该处的树木已不见踪迹。而且固定桩的称重主支臂是焊接而成,底座与地面连接处的固定螺丝及钢管已是锈迹斑斑,如发生倾倒后果不堪设想。在距离该处前方100米的一处非法旅游提示牌,交警发现其同样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该标志横向支臂管比国家标准交通标志支臂“瘦小”很多,工作人员介绍,支撑管体国家有严格的设立标准,不得小于一定基数,“减肥后”的管体不能对标志牌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交警部门还将对固定桩进行集中拆除。

  交警部门表示,近期,还将对长江路、先锋路等重点道路进行巡查清理,个人私自设立的标志,将被一律拆除。交警提示相关商家、企业,私自安装的交通标志应尽快拆除,计划安装的立即终止,对于不听劝阻,继续私自安装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