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拨了1.86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此次资金主要解决今冬明春期间我省受灾困难人员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的存在的基本生活困难。
2016年我省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先后发生了风雹、洪涝、干旱、低温冷冻和台风等多种自然灾害,灾情与去年相比较为严重。特别是7-8月份,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15个县区长时间干旱并出现了病虫害,8月底东南部地区遭受台风“狮子山”袭击,致使农作物大面积倒伏,9月中旬受俄罗斯降雨影响,乌苏里江上游创1951年以来最高水位,灾害损失较重,各种灾害累加造成全省需救助人数达247万人。在资金下拨中,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等,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受灾困难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