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伊春市嘉荫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伊春市嘉荫县常胜乡桦树林村的一片山坡上,有大量林木被盗伐。

  接到报案后,环食药侦查大队立即前往被盗伐林木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对现场初步勘验,被盗伐的林木为伊春市嘉荫县清河林场国有重点生态公益林,树种为柞树,共计718棵,蓄积9.7088立方米。

  由于案发现场偏僻荒凉,平时很少有人来,且周边没有可用的监控设备,无形中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被盗伐林木的树枝均被丢弃,而树干部分被截成长度不等的树段堆放在盗伐现场。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被盗伐的树种和加工手段完全符合木耳种植的条件和要求,嫌疑人盗伐林木极有可能是用做木耳种植。

  于是民警决定,从周边村屯木耳种植户为切入口,以木耳找人顺藤摸瓜,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走访和摸排,民警最终确认常胜乡桦树林村村民王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并成功将王某在其家中抓获。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为种植树段木耳,以谋取经济利益,在伊春市嘉荫县清河林场三道沟营林区6林班16小班内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因王某涉嫌盗伐林木犯罪,被伊春市嘉荫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黑龙江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