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本这个不起眼的红本本,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作用将会比过去明显。6月6日,记者获悉,全省将于今年7月1日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大庆市符合办证条件的夫妻抓紧办理。

  新颁布实施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另外,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因此,在1980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条件,没有申请且自愿办理的,可于今年6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乡镇计生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