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爱民记者史天一)齐齐哈尔富裕县某银行信贷员马某与他人一起搞投资经营,因缺少资金便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发放贷款293万元,其中挪用资金169万元。

3月14日,富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某银行信贷员马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立案后,办案民警历经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明了案件事实。

2013年7月,马某与他人一起搞投资经营,但缺少资金,于是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马某在明知借款人非实际用款人,而是假冒他人名义办理贷 款,并且在贷款过程中使用虚假财产证明。贷款后又改变贷款用途的情况下,先后为8名用款人违法办理贷款业务41笔,共计违法发放贷款293万元,其中马某 自用64万元。期间,部分贷款到期后,用款人将贷款本金和利息交给马某,委托马某归还银行,马某擅自挪用资金169万元。鉴于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违法发放 贷款、挪用资金罪,富裕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按照案件管辖分工,分别予以侦查。目前,此案已被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