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东旭)今年上半年,哈市中级人民法院曝光了3. 4万多名“老赖”,其中128人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之前法院与9个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而今年已经有52个部门配合法院共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老赖”融资贷款、建设用地审批等。

2011年8月11日,黑龙江高院判决被告于某给付黑龙江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02. 9万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该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某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于某在开发建设其他工程时获得巨额收入,在 依兰县有门市房20余处,在哈尔滨、佳木斯等地均有住房,每年收取的房屋租金近百万元,完全具备履行能力。随后,哈尔滨中院展开了一系列行动,向拒不履行 义务的“老赖”亮剑。

2015年3月3日,对于某作出限制高消费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月7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月16日,将于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哈尔滨市公安局,当月,黑龙江高院将该案作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对外公布。6月18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6月2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 察院对于某批准逮捕。近日,于某把钱汇入了法院的专用账户。

像于某这样的“老赖”,从今年1月至6月,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4485人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128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22人,作出有罪判决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