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委员观点

  提高占地商家违法成本

  “设障碍物侵占道路公共资源的现象在哈市十分普遍。”市政协委员尚颖说,现在我市停车泊位缺口达到50万个,尤其商圈和学校周边区域更是“一位难求”。商家霸占公共停车位,导致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停车位更加紧张,很多车辆只能选择违法停车。

  尚颖委员曾联合多位政协委员对此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查走访,认为这种违法行为之所以普遍且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和处罚力度不大。对于那些不接受批评教育的违法商家,城管部门可责令商家清除障碍物,罚款100元;交警部门对占用停车场的商家最高可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尚颖说,由于高额处罚必须由交管部门搜集证据,履行举证和听证程序,因此哈市到目前为止尚未开出一份高额罚单。

  两会代表委员建议,监管部门应对现有的商家私设停车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备案,提高对违停行为的量罚额度,减少处罚程序,提高违法成本。

  3 部门回应

  商家只有优先使用权

  针对代表委员及群众提出的有关商家私划停车泊位的问题,市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市民在公共停车位上停车时,若遇商家阻止,可要求交管部门或城管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车辆管理科科长夏强介绍说,对于公共停车位,商家只有“优先承租申请使用权”,没有“锁定权”。目前,全市已有不少营业性单位提出门前车位承租申请,备案专用车位达778个,但也有部分单位持观望态度,仍想继续享受“免费”停车仅,不想承担租位费用。因此,提醒广大车主停车时要认准停车位划线,有收费划线的停车位,方可放心停放,否则被视为违停,会受到处罚。

  据悉,政府将成立管治违法停车的专门机构,加大对各类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