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宏菲)27日,哈尔滨铁路燃料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煤场煤堆未覆盖,还不具备环评手续,哈市香坊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罚款15万元。
27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哈市香坊区印染街1号的哈尔滨铁路燃料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因该企业煤炭贮存场所没有密闭和设置围挡,也没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因此对该企业罚款15万元。执法人员曾经在1日检查发现该企业煤场有3000余吨煤炭未覆盖,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该企业无法出具任何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存放煤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被查后,企业已经购买80块苫布对煤炭进行覆盖,要求员工煤炭运出要统一苫盖。
执法人员还对省规划设计院供暖锅炉的烟尘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测。去年年底,因该企业涉嫌烟尘超标排放,哈市香坊区环保分局向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请对该企业进行烟尘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排放近一倍,因此对该企业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对锅炉及除尘设备进行检修和限期整改。27日,该企业限期整改已到期,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现场对其4吨供暖锅炉进行烟气烟尘采样与复测。30日监测结果出来,如果复测结果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将对该企业启动按日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