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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脑质量差 商家应退货

  【案例简介】去年8月,李女士花40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三个月内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李女士使用一个月后,电脑频繁死机,就请求裁决退货并返还4000元货款。

  【仲裁结果】裁决李女士将笔记本电脑退还经销商,经销商将4000元货款给付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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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赠品让买保险 强制搭售可拒绝

  【案例简介】去年5月,田先生与4S店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购车款为15万元,4S店赠送导航仪及车内座椅装饰等赠品。田先生提车时,4S店称须购买6600元商业保险,否则无赠品。田先生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与4S店解除《汽车销售合同》,退还购车款。

  【仲裁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同意继续履行合同,4S店同意将赠品给付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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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不购物住处简陋 旅行社返差额款

  【案例简介】去年十一,张女士等三人在某旅行社报团参加镜泊湖二日游。三人未参加旅游团安排的购物,被安排到条件简陋、交通不便的“农家乐”入住。次日,三人得知购物的游客住宿条件远比其优越,后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旅行社返还因住宿条件不同产生的差额款及交通费每人500元。

  【仲裁结果】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给付张女士等三人每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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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不满意 七天内可退货

  【案例简介】去年6月,林女士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买了一个高档皮包。收到皮包后,林女士发现款式、颜色跟网页上图片出入很大,就联系网店客服人员要求退货,网店以该商品为海外代购为由拒绝退货。林女士依据网络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退货并退还货款。

  【仲裁结果】裁决林女士退回皮包,网店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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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容院瘦身无效 剩余款项应退还

  【案例简介】2014年12月,王女士与某美容院签订瘦身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用1万元。接受几次服务后,王女士体重没有减轻,且多次感到身体不适,就与美容院交涉退费事宜。美容院表示协议中明确约定费用交纳后概不退还。王女士请求裁决美容院退还其未实际消费的费用6500元。

  【仲裁结果】裁决美容院给付王女士6500元。

  □ 记者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