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17日讯 “7月1日起就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想办证的6月30日以前抓紧办理。”近来,这样一则消息在网络、微信流传。16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我省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

  据了解,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 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都可以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16年1月1日以前,一是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二是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是夫妻生育 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四是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 女方未满49周岁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符合上述四种规定离婚或丧偶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该负责人还强调,为方便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还将继续提供承诺、代办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