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证明公民的出生、血亲关系、落户口、取得身份证的法定医学证明,实在太重要了。市档案局与市卫计委联合出台《哈尔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 理细则(试行)》,昨天开始正式实施,确定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属民生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这也是省内首个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法规。昨天,市档案局专家进 行了权威解读。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包括哪些?

  申请、签发、补发等材料都要归档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依法依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形成的申领材料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及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应归档材料。

  假如医院“黄”了,出生档案到哪儿找?

  移交到区、县(市)管理机构保管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助产机构和管理机构(统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负责本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应当明确档案保管人员。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依法指导、监督。

  助产机构因各种原因取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后,所保管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由区、县(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积极推进使用计算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可保存多长时间?

  永久保存,一定期限后移交档案馆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当日完成存档材料的整理、装订,按月集中归档,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属民生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及其数字化数据原则上在本机构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怎样查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监护人或本人到区县级主管部门办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保管单位应当依法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利用要办理登记手续。

  其中,新生儿监护人或新生儿成年后,要求查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应当由区县级出生医学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查阅证明,经档案保管部门审核 同意后方可利用。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应当由市级行 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查阅证明,经档案保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利用。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怎样保密?

  档案不外借,擅自利用和复制要追责

  保管、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现场查阅、摘抄或复印,复印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材料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对违反细则规定,涂改、伪造、损毁、丢失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或擅自提供利用和复制,以及有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所有出生医学证明都有档案吗?

  9月1日后在哈市医院出生的有档案

  哈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2016年9月1日以后规范的,也就是说,9月1日以后在哈市辖区90多家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出生的孩子,其出生医学证明都建档保存。

  这些助产机构既包括哈医大一院等省级医院,也包括市红十字中心医院等市级医院,以及各家区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