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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30日)召开的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示范培训暨工作推进会上了 解到,2016年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将于10月全面展开。届时,全省3150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含森工总 局和农垦总局)进行换届选举,约2万人将通过换届选举走上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岗位。根据规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每3年举行一次。此次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 委会同步换届选举,这在我省城市社区换届选举中尚属首次。

A、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哪些?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社区党委由5至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 要有1名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务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职数根据社区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原则上500户设一职,一般由5至9人单数组成。多民族居 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鼓励现任优秀社区工作者、大中专毕业生、选调生、复员军人、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法定程 序,积极参与社区“两委”班子选举。

提倡在条件成熟的社区,采取选聘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两委”成员,但不得超过“两委”成员总数的40%。

B、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怎么选?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采取直接选举和每户派代表选举的方式,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 在本社区居住的选民中产生,不在本社区居住,被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要鼓励其参加选举。各地要积极推广直接选举方式,力争直选面不低于当地社区居民 委员会总数的90%。本届社区选举不提倡居民代表选举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应在选举前向市(地)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提出 申请,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C、参加选举应具备哪些条件?

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在非户籍所在地 社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本人要求登记的其他社区户籍人口,经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证明,可以在非户籍地社区登 记。对其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突出的非户籍所在地的优秀人才,经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受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限制,但每个社区不应超过2 人。不能辨认自主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列入选民名单。离开本社区2年以上,并且在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不能进行选民登记的,不计入本届选民基数。

鼓励开展竞争上岗选举活动,通过竞岗演说、自我推荐、“候选人四项承诺”等方式展示候选人的精神面貌、工作热情和服务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