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9日讯(记者李健)2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决定对哈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延时补录业务的经办地点及经办流程做出调整,10月1日起新规开始执行。

调整经办地点。将原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因入院时欠费、未能及时结算、医保卡丢失、破损或新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医保卡等特殊情况,无法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录入医保系统的延时补录业务,调整至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审核办理。

调整经办流程。(一)下列情况,持相关要件,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补录手续:1、因欠费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持补费通 知单和银行缴费收据直接办理入院补录手续;2、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无法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可持出院结算单直接办理入院补录手续。

(二)下列情况,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调查核实确认后,可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保办出具的调查核实补录通知单到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1、因医保卡丢 失、破损后补卡,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补换卡缴费通知单和新医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2、因新参保(含新生儿)而未能及时制作 医保卡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临时卡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3、因欠费超过三个工作日没有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补费通知单 和银行缴费收据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4、因未能及时结算超过三个工作日没有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的参保人员,携出院结算单到医院医保办办理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