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局召开的全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至年底,哈尔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果发现开发商存在无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买受人收取定金、捆绑搭售等不正当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投诉、举报。

  据了解,此次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将从2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重点对2014年以来新开工未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和2014年以来批准预(销)售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城管区(高新区辖区除外)由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负责,高新区由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呼兰、阿城、双城区及各县(市)由所在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逐案清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等。

  (作者: 刘述波 )